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建设单位依据试点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的建设管理情况以及专家组实地验收评估意见,经我局审定,现将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果
(一)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等80处(见附件1)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
(二)广西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等2处(见附件2)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未通过验收,限期整改。
二、有关要求
(一)验收通过的国家湿地公园应继续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大力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科研监测工作,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全面加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国家湿地公园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
(二)未通过验收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应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专家验收评估意见进行整改,请相关各级湿地公园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限期完成整改。
(三)各地要认真总结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定位和建设理念,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试点验收自查自评工作。要防止重申报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人工轻自然等现象的发生。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挖掘资源特点和文化内涵,提升湿地公园品味,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通过对国家湿地公园的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全面保护湿地、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成为湿地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成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途径,成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